离婚了给前夫买的保险有效吗
离婚了给前夫买的保险有效吗?下面跟上海离婚纠纷律师一起来了解下;
一、离婚了给前夫买的保险有效吗?
离婚了给前夫买的保险是否有效要根据自己购买的保险类别分析,如果是离婚后购买人身保险的话一般是无效的。
离婚后,因不再具有家庭成员间关系,在离婚后为对方购买的人身保险合同,除非事前征得对方同意,否则保险合同无效。
《保险法》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:
(一)本人;
(二)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(三)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、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、近亲属;
(四)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。
除前款规定外,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,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。
订立合同时,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,合同无效。
第八百五十三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第八百五十四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二、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哪些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2021年1月1日生效)
第八百五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,并已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第八百五十六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要有某种联系才行,因此,对离婚后给前夫买的保险是否有效的这个问题不能给出准确的答案。自己给前夫买保险的时候,对于这种情况就应该咨询一下保险公司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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